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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上海超市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包含可降解、不可降解)

  2022年7月2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进行答复。该提案为《关于防止“一次性”无纺布成为新污染源的建议》。

  上海市监局表示,上海《实施方案》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突出强调“减源头、控末端、促循环、防泄露”,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对塑料购物袋提出比国家更为严格的禁限要求,即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等五大场景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不可降解都包含在内),并鼓励市民自带购物袋前往上述场所进行购物。通过推广使用布袋、无纺布等可多次重复的环保购物袋,大幅度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达到源头减量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目的。

  贵委提出的《关于防止“一次性”无纺布成为新污染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一直以来格外的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照国家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部署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上海市关于逐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沪发改规范〔2020〕20号),并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上海“十四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予以推动落实。建立了上海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

  上海《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鉴于本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的真实的情况,未强调推广可降解塑料袋,主要是由于本市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推广可降解塑料袋实际意义不大。其中:干垃圾实现全量焚烧,是否降解没有区别;湿垃圾的处置方式基本都为厌氧发酵,缺乏将可降解塑料袋进行好氧堆肥的场地条件。

  为此,上海《实施方案》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突出强调“减源头、控末端、促循环、防泄露”,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对塑料购物袋提出比国家更为严格的禁限要求,即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等五大场景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不可降解都包含在内),并鼓励市民自带购物袋前往上述场所进行购物。通过推广使用布袋、无纺布等可多次重复的环保购物袋,大幅度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达到源头减量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为了加强商场、超市等企业对于政策的理解,组织并且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贯培训,累计覆盖各类商场超市逾2700人次。二是组织并且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通过申报评审遴选出复海(上海)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在上海市域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工作,聚焦冷链生鲜等品类,力争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模式。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组织并且开展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提升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水平和回收率。四是鼓励再生利用企业未来的发展,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上海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建议》,解决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落地难”、“不稳定”、“能级低”等问题,鼓励探索推广可再生利用的环保袋产品,逐步的提升资源化再生利用水平。

  同时,我们还加大力度进行塑料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尽可能减少环境泄露风险。一是建立全市域全覆盖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将农村地区和全部A级旅游景区均纳入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并按照有关标准投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二是加强江河湖海塘塑料垃圾打捞清理,通过开展常态化水面保洁、清洁海滩、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和监管执法等一系列行动,持续减少塑料垃圾环境泄漏量。

  对于贵委提出的“提高无纺布袋生产准入门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应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定,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别的地方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别的地方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目前,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无纺布袋未被纳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根据现有法律和法规政策,地方提高无纺布袋生产准入门槛缺乏依据,也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贵委提出的“制定降解塑料区域标准”,我国《标准化法》第22条规定“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之间的竞争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区域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测验证的方法区域标准等方式,利用区域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之间的竞争的行为”。降解塑料属产品质量标准,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制定区域标准的领域。

  下阶段,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依照国家关于“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跟踪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推进情况,在大力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的同时,加强完善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并逐渐完备强化末端泄露风险管控制度举措。